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王放等21名“三育人”先进个人、佘为为等3名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予以表彰。表彰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三育人”先进个人(21名)
王 放 成 立 孙修东 李宝昌 杨竹莹
吴政春 吴辉兴 张 婷 张 褘 张佰莲
张晓霞 郁 琦 郁海民 郁海根 尚月丽
贾 慧 顾 琼 徐 帆 徐 莉 徐俐琴
虞亚楠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3名)
佘为为 张 楠 熊昭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