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学院举办教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培训,重点解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详细说明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使用、管理与监督。明确规定实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部门和单位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四级管理体制,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第一直接责任人。同时,对2014-2015年教科研课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严肃查处科研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会议对教师和职能部门提出要求,一要本着做事业的态度做好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要用好经费,内容上要与课题相符,数量不超支,报销手续要完备;三要根据科研课题的重点,合情合理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四是基于对教师的保护,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