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吹响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相关制度的出台,使土地制度改革成了农村改革的新热点。
下面我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两个方面谈感想。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
请先来看农村土地的分类:

(《决定》中提到的土地制度改革只涉及三块:农业承包地、农民宅基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是:
1、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流转权
《决定》(P13)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以前,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允许直接流转,17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5年来基本停留在精神层面上,没有实质性启动。究其原因,由于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影响其土地财政,无积极性。
这次的提法去掉了“逐步”二字,显示出中央政府的决心。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上而下推动,并且要有相应的财税体制改革相配套才有效。
在这里应注意避免几个误区:
(1)农地可以随意买卖。农业用地不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直接流转,尤其是18亿亩耕地红线,更不能突破,粮食问题不能解决,社会安稳就会受严重影响;
(2)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可以随意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是想入市就入市,必须要服从规划和用途管制,且不受土地流转指标限制,才能依法流转,而且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只能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2、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等财产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来仅具有收益、流转的权能。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了抵押、担保的权能,这就扩大了土地承包权的财产属性,使得农民以承包地作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成为可能。
3、审慎赋予农民宅基地抵押、担保、转让的权利
农民宅基地以前不能上市,现在有了松动。农民如果资金短缺,可以用宅基地进行抵押,可以为他人担保,甚至还可以转让。全国2亿亩宅基地,一旦被激活,以1亩10万元估算,市场蛋糕20万亿元,巨大的蛋糕具备了撬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活力。当然,政策规定是“审慎赋予”,不是全面放开。政策有了,什么时候实施还要看各地政府的具体规定。
4、赋予农民集体财产权
农村集体资产除了土地,还包括厂房、仓库、池塘、道路、市场、商铺、旧办公楼、旧学校、幼儿园等资产。虽说这些资产属于农民共有,但农民不清楚自己有多少财产。而且,过去大多数农民并没有得到集体财产价值上涨带来的好处,主要原因是集体资产被少数村干部私下、不规范的处置和交易了。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资产转化为股份,把农民对村集体资产的“共同占有”转化为“按股共有,量化到人”,就可以使农民不仅具有“村民”的身份,更具有“股民”的身份,可以享受分红,或者拿来抵押、担保,还可以转让、继承。
综上,农村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力地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特色校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新思路
1、为我院特色校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决定》中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这为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碰到的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农经系特色校建设中,原来计划在2个合作社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由于考虑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学院相关制度一直没有出台,其他系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同样碰到这个问题。现在,有了这条规定,学院可以把购买的电脑、仪器设备等投放到合作社,并由合作社进行持有和管护,这项政策将有力推动我院特色校建设进程。
2、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新思路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后,系部进一步分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主要有:
(1)随着农村外来人口增多,上海对农产品的需求增加,农村社区管理难度增大;
(2)上海郊区农业组织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等生产将进一步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
(3)职业农民、新型农民逐渐增多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新趋势;
(4)农产品精品化、品牌化、农业生产组织化、农业产业融合化、农业发展平台化将是上海农业发展的方向;
(5)上海产业结构中农业虽然比重很小,只有0.5%,但是学习农业经济管理,将来有可能从事三农建设基层工作的,就只有我们学院农经系的学生。
根据上述情况,系部认识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三农”实用人才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了农经专业“行校结合多证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新思路。
农经系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目前正在成立销售分公司(注册中)。系部将健全公司组织结构,按照工作过程设立工作岗位和工位数,开展公司化运作。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模式重构课程体系,重新组织《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配送管理》《农产品仓储管理》等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把《决定》中关于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三资管理等内容及时更新到《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经济学》《财政与农村金融》等课程中去;打破原来18个教学周的固定教学组织模式,充分利用新建的校内外实训室和销售公司,锻炼专业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继续邀请方志权、张兆安等农经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从宏观上把握上海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总之,系部将紧紧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与技术服务,力争圆满完成特色校建设任务。
(农业经济管理系 高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