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
二、宪法的地位如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宪法日的来历
宪法日的设立源自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提议,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得以确立。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五、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现在共有1个序言、4章、143条。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第一章“总纲”,共32条;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24条;第三章“国家机构”,分为8节,共84条;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3条。

